一、济南“e警通”线上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受理范围为具有济南市户籍的中国公民本人。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选择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二、线上申请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仅反映开具证明时信息查询平台内的犯罪记录信息情况。如对线上查询结果有异议,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查询办理。
三、线上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申请人可在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内,通过济南“e警通”首页“我的e信息”栏目下“我的证明”模块查看结果并下载、打印。如遇网络中断等特殊情形的,请在网络恢复后查看。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四、线上申请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加盖“济南市公安局证明专用章”,与线下开具的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注意妥善保管,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证明丢失或者信息泄露,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功能由济南市公安局开发,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