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外出生婴儿随父母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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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派出所 |
网办程度 | 全程网办 |
所属警种 | 治安(户政) |
承诺期限 | 2个工作日 |
受理地点 | 无 |
收费标准 |
无 |
办事指南 | 1、请确认本项业务是否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及现行政策规定,以免网上申报后无法正常办理。 2、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3、无法线上全流程办理的业务,请收到初审意见后根据派出所指导多次邮寄或到派出所办理。 |
审批依据 | 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公通字【2021】12号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1+6”综合服务模式的通知 鲁公通【2021】157号 |
申报材料 |
* 居民户口簿
* 居民身份证 * 结婚证 *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翻译件,以及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 父母及新生儿末次入境所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中国国籍认定材料; * 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新生儿户口登记前父母离异)。 * 申请人持身份证自拍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