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详情
办理须知
合法稳定住所落户
受理机构 派出所
网办程度 全程网办
所属警种 治安(户政)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
收费标准
办事指南
1、请确认本项业务是否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及现行政策规定,以免网上申报后无法正常办理。
2、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应当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3、无法线上全流程办理的业务,请收到初审意见后根据派出所指导多次邮寄或到派出所办理。
审批依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公通字【2021】12号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1+6”综合服务模式的通知 鲁公通【2021】157号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济公通〔2020〕44号
申报材料 * 申请人、随迁人居民户口簿
* 申请人、随迁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除外)
* 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
 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结婚证、出生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
 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承诺书(限在近亲属房屋落户)
 无产权房屋声明(限在近亲属房屋落户)
* 申请人持身份证自拍照